【龍虎網報道】賀先生與公司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現在合同還沒到期,卻因一次沒穿工作制服遭合作方投訴,公司將他辭退。 賀先生是2008年8月17日與貝業新兄弟物流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貝業物流”)簽訂勞動合同,成為貝業物流公司的一名正式員工的,合同期為一年。他是負責送貨的駕駛員。 2009年7月4日晚9:30左右,賀先生下班后帶著兒子在某家居商場的2樓餐廳吃飯,吃完飯后他帶著兒子走進了家居商場的貨場禁區。在這個區域,貝業物流也有一個辦公點,平常貨物出入都是在這里。于是,賀先生像往常上班一樣,打算乘坐貨梯下樓。 7月5日早上,貝業物流的負責人找賀先生談話,說賀先生4日晚上沒穿工作制服進了家居商場的倉庫禁區,這點商場方面非常不滿,要求貝業物流進行整頓,并對公司提出警告。公司以賀先生影響到了貝業物流與商場之間的項目運作為由,要求賀先生離開南京分公司到上海公司去工作。 賀先生不想離開南京,緊接著公司提出辭退賀先生,要他第二天就不用再去上班了。賀先生認為公司沒有理由開除自己,不愿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 關于進入倉庫禁區,賀先生這樣告訴記者,公司是有一條規定要求員工必須穿著工作制服才能進出此區域,但規定上標明的是如果違反了,一經公司發現,要處以200元的罰款。賀先生覺得公司可以對他處以罰款。 7月10日下午,記者聯系了貝業物流公司南京分公司的負責人,他承認賀先生是他們的員工。他的說法是當賀先生進入倉庫禁區之前有多名工作人員曾經制止過他,但賀先生仍然強行進入了。賀先生的行為嚴重影響公司與商場的項目運作,所以才要開除他。 當記者問及,僅僅因為一次沒穿工作制服進入了倉庫禁區就被公司開除,是不是太過嚴厲了。負責人又列出了賀先生平時工作懶散、工作不積極不主動、與其他員工人際關系不好等諸多理由,并且認為賀先生是因為違反公司章程才被公司辭退的,所以不愿給賀先生經濟補償。 江蘇海浪律師事務所的蔡益紅律師表示,僅僅因一次沒穿工作制服導致合作方不滿意就開除員工,這種理由并不充分。公司單方面辭退員工,按照新的勞動法規定,公司需要補償被辭退員工一個月的工資。
服務電話
(+86) 0871 63840140
Copyright ? 2018 昆明鳳玲制衣有限責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備:14000215號 網站建設:中企動力 昆明